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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填报说明:
  1.含有约层、地下室等附属设施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2.此表一式3份,一份报物价局备案,一份报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一份留存,同时需提供:规划局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

  附件2
安徽省商品住宅销售

  明
  码
  标
  价
  书

安徽省物价局监制

  一、简况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所售楼盘名称                      
  坐落位置                         
  销(预)售许可证号                   
  二、房屋基本情况
  所售住宅为    幢(号)第   单元第   层第    号房。
  该住宅类别    ,住宅层高   米,建筑结构    ,装修状况           
  该住宅销售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标价内容
  (一)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属政府指导价管理,经价格主管部门   号文件批准。整幢房屋销售的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该套住宅浮动幅度    %,楼层差价率    %,朝向差价率    %。
  (二)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属市场调节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确定的房款计价方式:
  1、按套计价,总售价       元/套。
  2、按建筑面积计价,单价     元/平方米,总售价     元。
  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套内单价     元/平方米,总售价  
          元。
  总售价大写金额(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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