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
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引导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1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冀直管〔2011〕21号)精神,定于6月11日至17日开展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为:“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低碳体验活动。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当日,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离开办公室要随时关闭灯、中央空调、计算机电源;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公务用车停开1/2。
(二)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向本部门、本单位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三)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回收处理活动,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成就。紧密围绕“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充分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在活动期间,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悬挂2条以上自行印制的宣传标语条幅,建议使用推荐的宣传标语(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