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的通知
(冀体法字[2011]3号)
各市体育局,各扩权县(市)文体局,机关有关处室: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印发了《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通知(以下简称《标准》),对规范我省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和案卷提出具体要求。现就贯彻执行《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做好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明确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标准,提高文书制作质量是规范行政许可程序的重要内容,是作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的基础性工作。全省体育系统各级有关部门要把贯彻执行《标准》作为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行政许可程序意识,提高行政许可文书制作质量,做到行政许可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格式正确,全面提高建设行政许可工作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严格按照《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适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要学透案卷标准,掌握实质要求,正确适用。《标准》规定的合法性标准、规范化标准、立卷归档标准,对行政许可的每一个环节应做出的行为及行为规则,应制作的法律文书及其制作规则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标准》是对《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细化、深化,是按照《行政许可主要文书格式》制作行政许可文书的具体解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标准》的基本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标准的内涵、作用和表述方式,正确地体现在体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中。同时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主要文书格式》要求,并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体育系统行政许可文书。在具体适用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变通的,要及时报告省体育局及当地政府法制机构,按程序报告省政府法制办同意后执行。
三、加强监督,进一步提高体育系统行政许可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案卷。把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具体使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将《标准》及本通知明确的《行政许可主要文书格式》作为行政许可检查的重要标准,通过专题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及现场监督等有效形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使用不规范文书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