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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收费问题的函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收费问题的函
(皖价费函〔2011〕86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11〕30号)悉。现函复如下:

  经你厅批准,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所属专业从2011年起学制由两年调整为3年,学分标准由原来60学分调整为90学分。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按3年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分260元,完成学业所需总学分不高于90学分。在校老生仍按两年收取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分260元,完成学业所需总学分不高于60学分。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应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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