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安徽省立儿童医院新门诊住院综合楼床位费标准的函
(皖价医函〔2011〕98号)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新门诊住院综合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字〔2011〕32号)悉。你院自筹资金新建门诊住院综合病房大楼按标准化、人性化的设计建造,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系统、独立配套卫浴设备、中央空调、多功能病床、陪护椅(一床一椅)、监护仪、微波炉、宣教室等服务设施较为齐全,为患者提供较舒适的治疗环境。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核定你院新门诊住院综合楼床位费标准:
一、普通病房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分别为90元/床·日、48元/床·日、38元/床·日、28元/床·日。 对低收入者(凭相关证明)和残疾人(持证)住院的,你院应按此标准降低30%收取。
二、为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同意开设特需医疗服务病房9套,其床位费按质价相符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