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申请表中的“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科技成果名称完全一致。
9. 研究起始时间: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10. 研究终止时间:是指该成果最终完成的时间为准。
11. 申请鉴定单位:
(1)单位名称:即封面上的申请鉴定单位。
(2)隶属省部: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哪个地方或部门,如果本单位有双重隶属关系,请按本单位最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隶属省部的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机构名称与代码”填写。
(3)所在地区:是指鉴定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填写。
(4)单位属性: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 1. 独立科研机构 2.大专院校 3.工矿企业 4.集体个体 5. 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5)联系人:是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该项成果的技术负责人。
(6)通信地址:指鉴定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2. 任务来源:是指该项目隶属于哪个计划,请在括号中选填1.2.3.即可。
13. 成果有无密级: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规定,确定该项目是否有密级。
14. 密级: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确定的密级。该项目如无密级此栏可不填,如有密级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5. 内容简介,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计划外的应说明是横向或自选项目。
(2)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3)性能指标(写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4)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5)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
(6)作用意义(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意义)。
(7)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6. 技术资料目录:指按照规定应由申请鉴定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7. 主要研究人员:由成果完成单位根据研究人员对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顺序填写。并应得到所有完成单位的认可。
18. 申请鉴定单位意见: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9. 主管业务部门意见:由申请鉴定单位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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