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完善我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1.抓紧出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各项配套规章。尽快出台《事故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管理办法》、《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安全评价信用等级考核办法》、《广西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抓紧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2.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共享、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定期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新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3.抓紧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地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好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六个能力”建设,相关重点工程要纳入当地政府投资规划,各专项规划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与当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保持密切衔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煤矿方面:切实抓好煤矿水害、瓦斯、顶板、火、煤尘的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方面: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局部通风系统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边坡安全专项整治,强制淘汰非煤矿山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快城市地下危险化学品管线隐患排查治理。
烟花爆竹方面: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方面: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方面: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