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8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开长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蒋明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蒙旭富 自治区纪委常委、正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陈天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郑杰忠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韦立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战明国 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兰海宁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邓如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部署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郑杰忠同志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督促查处和整改;汇总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变动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