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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 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千亿元产业的目标,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使我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二、工作目标

  形成拥有比较优势的主导文化产业集群,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产业品牌,建立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发展重点突出、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新局面。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5%,成为我区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新的支柱产业。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完成《意见》中的9项工作任务。

  1.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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