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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资委政工职评办关于做好2010年省国资委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国资委政工职评办关于做好2010年省国资委系统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冀国资政职办〔2010〕3号)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2010〕10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省国资委系统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关于参评条件

  今年企业政工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正常进行。评审依据为《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定办法》和《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及评审细则等有关文件(2009年转评通过人员可参评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委政工职评办负责对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格控制参评范围、申报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对已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现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照冀人社〔2009〕67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条件、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

  因全省政工业务考试的通知尚未下发,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二)关于申报程序

  各企业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评审系统-上报版》(见附件一)上报政工参评数据。具体填报要求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附件二)。

  (三)资格审查、上报

  委政工职评办对各企业上报的参评人员卷宗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省职改办组织审核、评审。

  二、时间安排

  8月6日前,各企业完成政工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将评审材料、上报数据报委政工职评办。

  三、有关工作要求

  今年是省国资委系统政工职评工作使用“河北省专业评审系统”的第一年,新任务对政工职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各企业党委宣传、组织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政工职评各项政策规定,搞好初审把关,准确录入各项数据,提高组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工职评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郭建华

  联系电话:0311-87902758,15003112089

  电子信箱:gjh@hbs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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