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推进省国资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国资党发〔2010〕8号)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党委,委机关各党支部(总支),委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推进省国资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委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国资委党委
2010年5月25日
推进省国资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省国资委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建设学习型政党、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现实需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局出发,部署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通过全党广泛而深入的学习推动事业发展进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我们党建立和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学习、研究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过程。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长期坚持集体学习制度,使以学兴党、以学资政成为治党治国的重要方略,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局面。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只有进一步弘扬重视学习和善于学习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才能完成好国有企业改革振兴、做强做大国有经济、推进国资事业发展的光荣使命。
(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现实需要。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省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前所未有,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忽视和放松学习,理想就会淡化、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只有通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学习成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第一需要、终身追求,不断把学习优势转化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优势,才能在理论与实践上永葆先进性,才能领导广大干部职工有效应对后金融危机时期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种挑战,在急剧变化的国内外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抓机遇,把握先机,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发展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