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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重要意义

  政府网站是各级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之一。2010年8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有利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有利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把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加强领导,确保政府网站正常运行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层层抓落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把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主要内容,落实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保障政府网站建设经费投入,确保政府网站正常运行。

  三、强化检查,着力解决政府网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政府网站的页面时效性、信息的准确性、服务的多样性、网站的安全性等问题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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