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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金沙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金沙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发改收费函〔2011〕238号)


成都金沙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成都金沙职业技术学校新批专业学杂费的申报》(中〔2011〕010号)收悉。成都金沙职业技术学校是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依据你校的投资建设情况,经研究,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2800元/年.人;
  航空服务专业     4200元/年.人;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2800元/年.人;
  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  28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 500元/年·人。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1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原在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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