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力量,确保完成2011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规划目标。
1.启动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组织开展“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动员千万学生”入学动员活动,通过组织乡镇干部进村屯,校长、教师进家庭,对学生进行劝访,把握小升初、初二升初三、初三春季开学、假期等关键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控辍预防工作。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教育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作为校长、教师绩效考评、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的“双线四包”(即县、乡镇、村一条线,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县、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相关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好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务工。各乡(镇)要组织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签订禁止子女外出打工和同意送子女入学协议书。公安派出所要对未满十六周岁且未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儿童少年,不予办理外出务工的相关手续;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确保“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4.成立劝返学生工作组,加大学生劝返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以分管教育的领导为组长,教育、综治、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劝返学生工作小组,劝导流失学生返校就读。各级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返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从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确保返校学生不再流失。对辍学时间超过两个月,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也可留到下一个年级学习。
5. 严格学籍管理,按期报送学籍变动数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各小学、中学、乡(镇)中心校、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有专人负责,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对本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执行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复)学手续,坚持异地就读回执制度,在外就读学生必须提供在外就读证明,接收外地学生就读,必须有转学证明。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健全控辍台账资料。今后每年3月底、9月底之前,按照村完小-乡镇中心校(中学)-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的顺序,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