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辽财企〔2011〕269号)
省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3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省开展好此次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检查工作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省资产评估协会要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好组织、协调、培训以及制定我省检查工作方案等工作。
二、各被检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检查,按要求做好人员安排、资料提供等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执业行为,按照行业自律惩戒规定予以处理;对涉及资产评估机构资格条件以及违反《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有关规定的问题,及时移交财政部或省财政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