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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1.伪造、变造证件或资历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考评规定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宜

  2011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通过对申报人员的能力量化评审、论文或著作量化评审和表决等环节,确定通过评审的人员,在辽宁会计网公示7日后向社会公告。

  考评组织承办机构: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24-22834121;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查询网址:www.lnkjw.com;

  附件:1.2011年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荐意见表

  3.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

  4.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

辽宁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2011年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年   月

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年  月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1.会计 2.审计 

3.其他    

取得时间

年 月

取得方式

1.评审  2.考试

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名称

 

取得时间

年 月

取得方式

1.评审  2.考试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职  务

 

联系电话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2011年  月  日

省、市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经办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省、市

人社

部门

审核

意见

(盖章)

 

经办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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