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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1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羽毛球测试项目:双摇跳绳(15分)、滑步移动(20分)、徒手掷羽毛球(10分)、正、反手击高远球(15分)、正手扣杀(15分)、搓球(15分)、综合能力(10分)。(可自带跳绳、球拍)

  武术测试项目:纵劈叉(10分)、正踢腿(10分)、仆步抡拍(15分)、下腰(15分)、燕式平衡(10分)、腾空飞脚(10分)、侧空翻(10分)、综合能力(武术成套动作,器械自带) (20分)。

  健美操测试项目:纵劈腿(10分)、击掌俯卧撑(15分)、20秒屈体分腿跳(15分)、1分钟两头起(腿后击掌)(20分)、国际年龄二组单人操规定动作(40分)。

  三、资格认定标准

  田径、游泳项目,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等级运动员标准,确定合格标准;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健美操等项目的合格标准参照往年确定。

  四、测试办法

  1.考生测试项目以运动员等级(或成绩)证书所列项目为准,每人限测一项。

  2.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考生,在半天内分组进行。田径竞赛和游泳项目抢跑2次(以测试组为单位)及以上,按自动退出测试论。

  3.田径项目在塑胶田径场(投掷项目在土场地)进行,跑鞋要符合塑胶跑道使用要求;游泳项目在游泳馆内进行;足球项目在土场地进行;篮球项目在室外光面塑胶场进行;其它项目在室内木质场地上进行。

  4.考生本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测试现场报名、测试,逾期不予补报、补测,责任自负。测试中全程监控录像;测试后,公示合格名单。

  五、考生报名及测试时间、地点

  1.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考生做好参加资格认定专项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办理报名申请手续,现场不予补报。如有考生错报、漏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负全责。

  2.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填写内容、相关材料和照片(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等,按统一要求录入考生信息,统计有关数据,并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考生报名清单(姓名打不出的须注明)、报名统计表(附件2)和电子版数据信息送到我厅思政体卫处(电子邮箱:hebeilrq2002@sina.com),逾期出现问题由各市负责。

  3.资格认定专项测试于2011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2011年4月1日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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