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1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1〕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冀教政体[2011]13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定于2011年4月组织进行“2010年河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中学生体育比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申请高考体育优惠加分,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资格认定专项测试,测试合格,可在考生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二、测试项目: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等共9项。除田径、游泳按单项测试外,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等项目,采取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和综合能力分项测试,量化评分,综合评定。
田径测试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游泳测试项目:50米、100米、200米、400米,游泳姿势以运动员等级证书登记为准。
篮球测试项目:助跑摸高(10分)、折线跑(20分)、曲线运球(20分)、一分钟投篮(男子为跳投) (20分)、综合技术(20分)、综合能力(10分)。
排球测试项目:助跑双脚起跳摸高(15分)、立定跳远(10分)、“之”字移动(20分)、定点发球(20分)、接发球(10分)、正面扣球(15分)、综合能力(10分)。
足球测试项目:立定十级跳(15分)、折线跑(20分)、运球过竿射门(20分)、定位球踢准(15分)、三个部位颠球(10分)、助跑脚内侧射准(12米远,门一米宽) (10分)、综合能力(10分)。
足球守门员测试项目:立定十级跳(15分)、折线跑(20分)、1分钟扑球(20分)、踢发球(15分)、掷发球(15分)、综合能力(15分)
乒乓球测试项目:双摇跳绳(15分)、滑步移动(20分)、扣球击远(10分)、正手攻球(15分)、左推右攻(15分)、发球-搓球-拉球(或攻球) (15分)、综合能力(10分)。(可自带跳绳、球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