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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0]7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持久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持久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对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指导,促进。冬季长跑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

  二、全省冬季长跑活动由河北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各市、各校要成立冬季长跑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主管领导要负责并具体指导。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订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纳入工作计划,确保活动时间。要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指导并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形成师生全员参加、人人主动长跑、班班有主题活动的良好健身局面。

  四、要高度重视冬季长跑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师生冬季长跑活动的安全措施和行为,加强卫生安全监督,避免发生健康、交通等安全事故。

  五、第四届冬季长跑活动周期为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11月19日在石家庄市举行全省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各市、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设计好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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