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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关于第三届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表彰的补充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关于第三届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表彰的补充通知
(冀教政体函[2010]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市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为表扬先进,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按照教育部教体艺函[2009]7号和省教育厅冀教政体 [2009]86号通知要求,将对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全国表彰地、县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的比例为20%,省级表彰名额为市、县、高校总数的20-30%(全国表彰单位在省级表彰单位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指导有力,宣传报道及时。
  2.各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各高校领导支持,部门配合,工作扎实。各市、各高校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影响面广;学校及学生参与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3.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评选要求
  1.各地要认真组织好评选、申报工作,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鼓励先进,促进工作。
  2.各市、各高校要做好工作总结和材料报送工作。报送材料包括:转发文件、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起跑仪式的相关资料和报道,学校参与率(高校为学生参与率),市、县表彰推荐表及推荐名单排序表。
  3.请各市、各高校于2010年10月8日前,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评选要求,将表彰推荐表、推荐名单排序表和报送材料(纸质或光盘)寄交到省教育厅政体处,同时将推荐名单排序表发送至:hebeilrq2002@sina.com
  附件:1.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2.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名单序表

河北省教育厅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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