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继续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
(皖价商函〔2011〕55号)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省电力公司:
为继续推进我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2011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安徽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55号)精神,鉴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就2011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经审核,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继续进行电力直接交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