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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商务建设函字【2011】39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确定联合表彰在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根据《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考核办法》(鲁财建〔2010〕127号)及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选。
  (一)先进县(市、区):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健全、宣传及培训工作到位;家电下乡等产品销售情况良好,防骗补等监管措施得力,补贴兑付工作效率高;家电下乡等销售网点及市场秩序管理规范;网点及消费者的咨询答复良好,投诉处理及时。
  (二)先进个人:市、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人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工作积极主动,有思路、有创新,为家电下乡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由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提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公开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以工作实绩和社会成效为衡量标准,确保优中选优。
  (三)按时报送材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务于2011年9月2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对各市报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里将进行审核确认,对发现达不到评选资格的,直接取消相关奖项评选名额。

  附件1:2010年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0年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3:2010年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附件4:2010年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1:
  2010年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个、名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先进县合计市级商务部门县级商务部门
合计33501733
济南2312
青岛2312
淄博2312
枣庄2312
东营2312
烟台2312
潍坊2312
济宁2312
泰安2312
威海2312
日照2312
莱芜1211
临沂2312
德州2312
聊城2312
滨州2312
菏泽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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