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抓好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突出淄博特点,与基层需要紧密结合,修订完善适应不同基础、不同层次发展水平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好对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启动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完善落实举报制度、督学随访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
18.提高督导评估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督导评估在促进工作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学校标准化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学校安全等列入督导的重点。精简合并评估检查项目,精心组织每次评估检查,切实维护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夯实发展基础,建设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
19.加强师德建设。深入开展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建设活动,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查处力度,将师德师风考评结果纳入师德档案,并与教师的评先选优、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及绩效工资紧密挂钩,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0.加强教师队伍分类管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教人员资格证书制度。优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结构,组织城乡学校之间、强校弱校之间的结对子活动,开展县域内教师定期轮换制度试点。建立教研员任职资格制度,选聘学前教育教研员。实施“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完善职业教育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定期进修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强化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专项人才政策,多渠道引进教育专家。
21.加强教师校干培训。实施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重点支持培养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各600人,开展初中科学、人文与社会综合学科教师提高培训,增强教师新课程适应能力。对全市高中班主任进行全员培训,对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骨干班主任开展集中培训和网络研修。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年内评选首批幼儿园骨干教师100名。组织好校干培训。依托淄博师专建设淄博市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积极争创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创建活动,力争年内有1-2所达到市级以上示范性培训机构标准。
22.实施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组织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到有关高校参加培训,组织部分名师、名校长人选赴国外研修,抓好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继续开展名师送教下乡活动,为名师、名校长搭建更多的发展平台,提高名师、名校长的社会认知度。
23.加快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把新教师入口关,制定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考工作办法。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进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推进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配合学校职能调整,及时核定学校编制,做好幼儿园编制管理与教职工配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