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发挥教育科研的引领作用。做好教育科研“十一五”课题鉴定工作,编制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中小学合作教学、生本教育实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的研究,为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三、突出改革创新,增强教育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12.实施重点项目和教育改革试点。实施好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素质教育推进计划、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等。研究出台《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教育现代化学校、乡镇、区县标准,启动教育现代化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部署,确定试点区县和学校,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成立专门指导机构,精心制定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确保重点项目和各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13.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适应时代要求,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和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家长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尽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14.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鼓励行业、企业等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探索开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办学形式,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学校后勤服务体制改革,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利用多种融资方式发展民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15.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交流。巩固与国(境)外的学校已缔结的友好关系,年内增加15所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和单位。探索引进国外优质课程、教材,加大引进外国文教专家的力度,鼓励教师和学校管理干部赴国外学习进修。组织开展夏 (冬)令营,2011年参加境外交流活动的中小学生争取达到300人次。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四、强化一个抓手,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16.抓好教育督政工作。组织好对区县政府2011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的自评、市级复评,迎接省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抓好问题整改。重点组织开展对区县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等的专项督导或随访督导检查,促进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完善区县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对各项督导结果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区县”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