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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教发〔2011〕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做好2011年的工作,对于开启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教育工作,促进全市教育今后较长时期高质量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遵循教育基本规律,紧紧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突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好相关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落实。
  2.健全完善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机制。明确落实规划纲要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方案、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决策机制、督查机制和宣传机制。
  3.以教育创新促进工作落实。将教育创新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动力,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战略主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完善素质教育工作制度。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制度化。组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区县评选活动,落实政府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把“减负”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工程,建立学生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加大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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