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1〕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2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政办发〔2010〕55号)、《淄博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意见》(淄教基字〔2010〕17号)和《淄博市2011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1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
初四年级在校生和今年要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往届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测试。体育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区县确定,与初中学业考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二、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测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必测),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游泳(具备条件的区县)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测),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游泳(具备条件的区县)考生任选一项。
2.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游泳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三、测试时间、地点及记分办法
1.测试时间、地点
全市定为5月22日至5月31日,各区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考生须在半天内测完所规定的两个体育测试项目。
测试地点由区县自定。
2.记分办法
(1)体育与健康测试满分为70分。测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第成绩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第形式公布。等第确定办法是:按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