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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1]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区县要按照《关于构筑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淄教安字〔2010〕23号)要求,加快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前移火灾预防关口,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各区县要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迅速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排查校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等内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整改,杜绝校园发生火灾事故。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资金纳入学校安全经费,按要求配齐配足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对已有的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补充,切实提升本学校抵御火灾的能力。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做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掌握正确的火灾逃生方法,增强师生应对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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