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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六)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推进政校分开、促进“管、办、评”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工会参与管理和监督的学校管理体系,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坚持依法治校,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充分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扩大高中段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在政府指导下,行业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职业学校管理体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专门指导机构,精心制定实施教育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选好试点单位和学校,切实加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改革试点的正确方向,确保各项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对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领导,建立推进教育创新的工作机制
  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是教育系统立足争创一流、追求卓越的一项关键性工作。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有利于活动开展的工作机制,将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使教育工作创新成为促进教育水平上层次、上境界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活动的开展及典型宣传、经验推广等工作。各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调度,狠抓工作落实,要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着力构建“基于问题解决,致力创新共享”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问题工作法,利用暑期组织每个工作岗位和所有人员,全面梳理排查制约质量效益持续提高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项目管理,组成攻关团队全力进行破解提升。在全市开展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行动研究,开展教育创新优秀成果奖、教育创新先进单位、教育创新标兵、教育创新优秀合理化建议等的评选表彰活动,做好教育创新成果的总结、提升和推广工作,全力打造依靠创新推动工作提高质量的教育局面。
  (三)市教育局机关要做教育工作创新活动的表率。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在市教育局机关实行重点工作和教育工作创新项目月点评、季展评制度,年初各科室着眼于解决难点、突出亮点,结合市教育局工作计划和上级组织的评先树优项目,确定年度科室创新争优项目及工作进度安排。市教育局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逐月逐季度进行点评和展评,暑期进行阶段性总结调度,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将成绩作为年终考核、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奖励。
  (四)营造教育创新的浓厚氛围。在教育系统大力提倡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精神,大力倡导知难而上、百折不挠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现行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给学校和教师更大的空间,鼓励学校和教师带着创新的精神去做基础性的工作,鼓励探索、实验和改革。对我市的教育创新典型人物进行广泛宣传,推动面上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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