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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教发〔2011〕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教育创新提升全市教育品质,实现全市教育科学发展,经研究,在教育系统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教育创新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生机和活力,促进教育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动力。遵循教育规律,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全市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教育创新,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制;建立起职责范围更加清晰、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顺畅的工作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切实培养,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造就一批创新型学校和一大批创新型校长、教师;教育系统通过教育创新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共识更加牢固,教育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教育工作创新的重点领域
  (一)创新教育理念。理念转变是教育创新的先导。要进一步牢固确立改革创新理念,坚持基于问题解决,依靠全员创新、全程创新,超越自我、事争一流。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和政绩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汲取借鉴国内外教育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开展创新教育理念校长论坛,实施好“生本教育”实验、普通中学优质化工程、学校文化建设工程,提升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理念,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理念。同时,注重推广我市先进学校的经验,发掘提炼我市教育的亮点和特色,努力打造在国内领先、省内叫响的教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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