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督字〔2011〕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1〕12号)的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特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1〕12号)的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主题,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和广大教师的权利,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重点:对国家、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继续为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继续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四落实”;对学校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做好教育立法项目的调研和提报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充实教学力量,在普法经费中要专门保障中小学法制教材的经费,切实做到新形势下计划、教材、课程、师资“四落实”。课堂法制教育要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紧密结合,与学校安全、禁毒、国防、环境等专题教育有机整合,适应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