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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1年邯郸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推荐办法

  由推荐单位依照所分配下达的指标组织推荐。

  (二)推荐程序

  1、请推荐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hdkjj.gov.cn ),由业务大厅进入《邯郸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管理系统》下载阅读相关文件。

  2、各推荐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推荐单位”,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另行发放)点击“生成推荐指标”,为申报人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每一对推荐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推荐项目,并将申报网站网址、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人。

  3、各申报人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候选人/候选单位”,利用推荐单位提供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申报网站,按照系统使用说明填写项目推荐书,填写完成并确认数据无误后,利用“上传”功能将网络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打印推荐书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

  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归纳好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做到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4、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先期形式审查,并在书面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市科技局成果处,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部分。应确保推荐书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二)各推荐单位需报送书面推荐书(主件及附件)1套(要求全红章,不退回),一律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系统自动生成)。报送时需带齐相关原件资料(审查后退回)。

  (三)书面材料均需编写页码,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推荐材料和附件页码连续编写。

  (四)完成人本人因特殊原因未签名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五)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完毕后,不再进行申报材料的补正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已获得同等级别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联合申报,推荐书上每个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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