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调动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做好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忧患意识,齐心协力,集中精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和省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安委办。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告报送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并于2012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
附件:1.贵州省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内容分解表
2.贵州省深化依法监管工作内容分解表
3.贵州省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分解表
4.贵州省推进科技进步工作内容分解表
5.贵州省推进安全达标工作内容分解表
6.贵州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内容分解表
附件1:贵州省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及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0〕104号)职责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 省安委办
|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进展情况,12月底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2
| 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 推进“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
|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 |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进展情况,12月底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3
| 加强政府部门监管
| 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
| 省安全监管局
|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12月底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4
| 分解落实责任
|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问责制度。
| 省安委办
|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5
| 加强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 按照《贵州省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对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促。
|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 |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进展情况,12月底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6
| 加强重点时段监管
| 在“两节”、“两会”和“国庆”黄金周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
| 省安委办
|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 及时报送单项工作开展情况
|
7
| 加大警示问责力度
| 制订《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行政问责暂行规定》,认真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加大警示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和事故多发的单位进行约谈。
| 省安委办
| 省监察厅、省总工会,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 及时报送单项工作开展情况
|
8
| 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事故结案力度。对2010年较大以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 省安全监管局、省监察厅
| 省总工会等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进展情况,12月底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9
| 建立健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 出台《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贵州省煤矿事故查处督办制度》、《贵州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通报制度》,对较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 省安委办
|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进展情况,12月底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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