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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民营经济倍增计划的通知

  商贸流通: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仓储超市和物流配送等新型商贸流通业态,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商贸聚集区,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在商品生产地和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交易量大、管理水平较高的全国性、区域性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家庭服务:支持参与社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就业、社区医疗、养老托幼、食品配送、家政、修理等服务;重点支持发展社会化养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等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方式,支持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公寓等加快发展,支持建设示范性、综合性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
  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发展,采取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鼓励发展学前和高中阶段的民办教育,积极扶持民办高、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到2013年底,全省新增民办幼儿园100所左右,新增民办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30所左右;力争新增民办高等职业院校2所。
  卫生:支持举办规模化医疗机构,发展特色专科,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错位经营,优势互补。以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和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参与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支持纳入急救医院网络和各种医疗服务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参与实施专项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与高等医学院校合作,开展科技创新和学术交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成为高等医学院校的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到2013年底,民营医疗机构的医院总数、实际床位、门诊和住院量达到总量的10%。
  体育:支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竞赛表演、体育中介服务,建设和经营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兴办各类体育俱乐部。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体育企业,鼓励参与开发体育赛事运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影响力大的品牌赛事。到2013年底,培育民营体育俱乐部3-5个,打造2-3项品牌赛事。
  房地产和市政公用业:鼓励发展工业地产,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参与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市政公用业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创业,增加市场主体。
  1.实施万户小老板工程。建立万户小老板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库,建设小老板创业服务平台,为留学归国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各类人员创业创造条件。优先安排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用地,原则上各县(市、区)每年不少于50亩;利用国有企业和军工企业闲置场地和基础设施,新建50个以上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所。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扶持2000户以上小老板,各市(州、地)每年重点扶持200户以上。
  2.实施农民工创业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资金、用工、服务等扶持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引导和扶持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愿望并具有创业能力的农民工自主创业,重点创办经营农产品加工业、民族民间特色旅游商品加工业、乡村特色餐饮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产业项目,支持发展农业经纪人。
  3.实施青年创业带富工程。加强青年创业培训,建立青年创业带富工程项目库,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好、符合产业政策、体现区域特色的涉农项目、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培养一批创业青年成为致富带头人。引导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参与青年创业带富工程,以企业为龙头,以创业带富青年为主体,采取公司+协会+创业者+基地+带富对象的模式,通过项目化、产业化、规模化和区域化推进青年创业带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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