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特色食品及竹、藤、草特色制品的加工,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品牌,建成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试点示范企业,形成优势突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到2013年底,民营农产品加工业累计完成投资150亿元,实现总产值250亿元。
特色种养殖业:支持采取订单农业、公司+协会+农户等方式建设花卉、茶叶、辣椒、马铃薯、精品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种植基地和猪、牛、羊、鸡、鸭、鹅、野猪、大鲵、梅花鹿等生态畜牧业基地,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到2013年底,民营特色种养殖业累计完成投资30亿元,实现总产值100亿元。
休闲农业:支持在公路主干线两侧、重点旅游景点周边、城市(县城)郊区,以民俗风情、农耕文化、农业基地、农业设施、民族村镇为载体,发展参与体验型、休闲疗养型、生态观光型、综合观赏型等休闲农业项目,建设一批观光农业示范点。到2013年底,民营休闲农业累计完成投资20亿元,实现收入150亿元。
(七)服务业。围绕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引导民营经济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商贸流通、家庭服务、教育、卫生、体育、房地产、市政公用等生活性服务业。到2013年底,民营服务业累计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实现收入3000亿元以上。
金融: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企业财务公司。支持参与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的改制发展,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支持发起或参股设立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机构、投资公司等民间融资机构及产权交易所、担保公司、拍卖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建立以民营经济为主要对象的各类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到2013年底,实现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分别超200亿元和100亿元,为民营经济提供超600亿元的融资额度。
现代物流:支持发展公路运输,支持货运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和延伸服务领域,支持发展集装箱运输、小件快运、多式联运和城市物流配送等,支持围绕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枢纽、交通节点,建设一批物资集散中心和物流园区,支持发展现代物流服务,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到2013年底,民营现代物流业累计完成投资40亿元,实现总产值300亿元。
科技、信息、商务服务:支持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程勘察设计、工业设计、节能服务,支持发展软件服务、互联网及电信增值业务、电子商务。鼓励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知识产权咨询、认证认可、资产及信用评估、房产中介、生产资料(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商务服务。
旅游:支持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和管理,发展旅游景区、酒店、购物街、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支持参与多彩贵州城、乐湾国际温泉休闲城、黄果树国家公园、龙里国际山地避暑休闲度假区、镇远古镇文化旅游度假区等十大重点旅游工程和旅游休闲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鼓励参与各旅游配套要素特别是新型业态的开发。
文化:引进和培育一批民营文化企业,支持发展动漫、游戏等创意产业,壮大以“多彩贵州风”为代表的民族歌舞、杂技等表演团体,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经贸、体育等产业有机结合,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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