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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民营经济倍增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民营经济倍增计划的通知
(黔府发[2011]1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民营经济倍增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民营经济倍增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0号),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制定本计划(2011-2013年)。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按照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要求,以民营经济三年倍增为目标,开放发展领域,创新发展思路,优化发展机制,提升服务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壮大民营经济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民营经济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
  二、发展目标
  --主体倍增。到2013年底,全省民营企业超过15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120万户,注册资本达到4000亿元。
  --总量倍增。到2013年底,全省民营经济年均增速超过26%,实现增加值3200亿元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0%;全社会民间投资达到40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到50%。
  --就业倍增。到2013年底,全省民营经济新增就业30万人,占全省新增就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70%。
  --创新能力倍增。到2013年底,全省民营企业拥有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0个以上,专利申请受理2440 件,专利授权1750件。
  三、发展重点
  (一)能源产业。围绕将我省建成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的目标,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开发煤炭、水能及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到2013年底,民营能源产业累计完成投资900亿元,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
  煤炭:鼓励采用先进采掘技术、安全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加快实施扩能技改,建设高产高效和安全标准化矿井,提高煤炭生产机械化程度,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达到45%以上,掘进装载机械化达到70%以上。鼓励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与煤共伴生其他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建成一批80万吨/年-2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民营煤炭企业集团,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煤、电、冶、化、运一体化经营,实现上下游产业联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到2013年底,民营煤炭企业生产规模达到1.8亿吨,原煤产量达到1.6亿吨,累计完成投资650亿元,实现总产值800亿元。
  电力:鼓励投资建设单机30万千瓦以上的洗中煤、煤矸石、煤泥和煤层气发电厂,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发小水电,支持具备规模集聚发展条件的化工、冶金、有色、水泥等行业民营企业建设热电联产车间。到2013年底,民营电力产业累计完成投资150亿元,装机规模达到160万千瓦,实现总产值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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