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
积极吸引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本市国有企业重组,培育和发展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资产过千亿的大型企业集团。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股权有序进退、鼓励民营进入等形式,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大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成为规范发展的上市公司。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利用组织结构、利益机制、价格调整等手段,加快市政公用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的业绩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的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事项的专项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
第三章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着眼于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着力培育和发展高端要素市场,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建设
重点培育和发展高端要素市场,提升价格形成和交易服务功能。做大做强北京产权交易所。建立文化产权、艺术品、存量房等交易所。推进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提升影响力和辐射力。发展债券交易和结算市场。构建煤炭、石油、天然气、钢铁、棉花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逐步成为重要商品价格形成中心。建立主体平等、产权清晰、竞争有序、城乡衔接的土地市场。完善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二、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领域的价格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对属于国家权限的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价格改革,结合本市实际做好实施工作。对属于本市权限的水、供热等公用事业的价格改革,加强成本约束和监管,积极研究差别化价格政策,发挥价格引导和调控作用。完善城市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完善价格调整与财政补贴、低收入群体利益保障等相关政策的联动机制。
三、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有利于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征信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氛围。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推动建设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第四章 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社会领域改革事关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十二五”时期,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
一、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深入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中低收入职工收入增加。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首都医药卫生管理协调机制,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卫生投入机制、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机制、医药卫生监管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和补偿机制、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重组改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推进社区首诊、医师多点执业、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基金、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等改革。
三、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开展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实验、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现代大学制度等改革试点。
第五章 推进农村体制改革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着重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步伐。
一、完善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遏制违法占地。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
二、加快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理顺收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增值、股东增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增强乡镇政府管理服务职能
完成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乡镇政府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为农村社会和谐提供支撑的职能,强化乡镇政府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乡镇事业站所改革,探索创新事业站所的设置方式和服务模式,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完善农村金融和市场服务体系
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鼓励发展村镇银行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业务范围,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与首都多元化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
第八篇 开放实现共赢
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催生着城市形态和竞争格局的变化,以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在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这客观要求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变化,以更宽阔的视角审视城市自身发展和区域发展,更加注重区域协同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十二五”时期,要认真落实国家开放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从首都功能定位出发,统筹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着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在更大空间内推动城市的布局和形态完善;着力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经济分工;着力构筑互利共赢的开放新格局,更好地为国家战略实施和区域共同发展服务。
第一章 推动区域共同发展
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国大城市群形成的关键时期,以首都为核心的城市群及其广大区域正在成为国内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新的发展阶段,北京需要立足于国家首都的职能定位,在更大区域发挥功能、配置资源和拓展服务,从注重功能集聚为主向集聚、疏解与辐射并重转变,从注重单方保障为主向双向服务共赢发展转变,更积极地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十二五”时期,要更深入广泛地开展与津冀晋蒙及环渤海地区合作,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显著增强服务区域、服务全国的功能,共同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和首都经济圈形成,实现整体发展水平的跃升。
一、加快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
要围绕快速交通网络构建、资源环境保障、产业分工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创新等关键领域,积极推进区域资源合理配置和共同市场形成。
加快一体化交通网络建设。加快京沈、京张、京包、京唐等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实现与津冀晋蒙等省市的快速交通联络。优先安排重要跨区域干道建设,完善区域一体化、网络化的公路干道网。加强区域机场间的分工协作、联合调度,逐步形成合理布局、运行高效的航线网络和机场群。深化与天津港、唐山港的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
深化资源能源和环境领域合作。北京能源需求主要依靠外地调入,要充分利用山西、内蒙古能源优势,加强能源战略合作,积极支持首都企业到山西、内蒙古等周边地区开展能源合作,全面推进电力、煤炭、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合作开发与清洁高效利用。针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区域发展面对的共同挑战,增强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继续实施《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推动水源地合作区域向更大范围扩展,支持水库上游小流域治理、环境治理建设。共同推进风沙源治理工程,继续支持周边地区生态保护林营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协商推动建立统一的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和水环境保护监测与监管体系。
推动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发展。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着重增强首都科技服务、文化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产业发展优势,推动一般制造业向市外转移,促进经济合理分工。鼓励区域内高端产业功能区和产业园区设立合作投资区、共建产业园。支持区域内企业共同设立产业基金、产业和技术联盟,促进区域内企业并购重组。加强区域旅游资源及旅游产品、旅游路线的共同开发,鼓励旅游企业跨地区连锁经营,统一区域旅游服务标准,树立区域旅游品牌。按照区域开发和空间布局优化需要,加快城市东南部和南部地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引导产业沿京津塘、京保石、京唐秦等发展轴向外辐射发展。
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和管理对接。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合作机制,鼓励发展面向首都市场的农副产品,支持本市农贸企业在周边地区建设农副产品基地,按照“农超对接”模式,打造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纽带的区域农业产业链。加强地区间劳务合作,引导区域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加强地区间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等方面联防联控和协调处置,构筑区域安全网。
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推进区域发展规划的制定,加强区域共同政策的研究与衔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投入和管理机制、合作产业园的税收与核算机制等方面政策研究,加快区域一体化利益共创共享机制的建设。加强区域市场监管和准入标准等方面的对接。
二、辐射带动区域共同发展
扩大生产性服务业的辐射带动。着重提升首都生产性服务业的辐射服务能力,发展面向区域的金融、信息、商贸流通等服务以及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增强对区域生产组织和要素配置能力。
增强首都科技创新的辐射能力。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周边产业园区的辐射,促进科技成果到周边转化,共同打造环首都高技术产业带。鼓励在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周边省市联合兴办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技术合作研究,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
发挥首都市场和总部经济的引领带动功能。持续扩大总部企业的影响,支持总部企业到周边建设生产基地和配套服务基地。充分利用首都市场的优势,带动区域内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发挥首都丰富信息资源优势,促进区域内政务、商务及公共信息的有效共享,为企业寻求商机、加快要素流动、降低交易成本创造良好条件。
带动区域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充分发挥首都公共服务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区域社会事业领域交流合作,带动周边地区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积极发展联合办学、跨地区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积极开展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支持周边地区加快发展。继续支持周边欠发达地区及赤峰、乌兰察布等地区加快发展。通过技术和项目输出,扶持周边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积极支持周边地区开发人力资源,加强劳动力基地建设,鼓励职业学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帮助周边地区搞好职业技术培训。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三、扩大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提升对口支援水平。积极做好对西藏拉萨、新疆和田、青海玉树、湖北巴东等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形成科技、经济、干部、人才、教育、市场全方位对口支援格局。落实与四川什邡的合作框架协议。加大与国内各省市的交流合作力度。加强与中西部资源优势地区的合作发展。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及港澳台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重点推进在高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办好京港洽谈会、京台洽谈会,建立京澳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
第二章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分工
适应深化对外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要求,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服务功能,吸引高端企业总部聚集,更好地把“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创造竞争新优势,提升在全球市场中资源配置能力和参与产业分工能力。
一、聚集高端企业总部
积极吸引高端企业总部聚集。完善高端产业功能区商务配套环境,高水平建设总部企业聚集区。继续吸引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入驻北京,增强跨国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结算中心功能,五年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超过100家。建设“世界华商中心”和“侨资企业总部集聚区”,吸引全球华侨华人高端企业入驻。积极引进国内大企业、大集团来京设立总部和职能机构,依托高端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为在京企业全球化战略服务。将在京企业的全球化战略作为首都国际化战略的组成部分,积极支持企业跨国布局和发展,维护企业海外正当权益,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建设国际商贸中心
增强国际商贸服务功能。推进商贸流通服务的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和国际化,巩固和提升本市作为国家国际贸易重要枢纽的地位。积极吸引国际商贸企业,集聚跨国贸易主体,积极培育本土和引进民营大型商贸企业,显著提升商贸资源配置能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规划建设专业集聚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聚集,培育提升王府井、前门、西单等一批具有北京特色、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商业街区。
提升国际贸易分工地位。大力发展高端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大力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到2015年,使“双自主”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达到10%以上。大力发展高端服务贸易,搭建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加快新兴服务贸易发展,以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为载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营造国际一流的服务贸易产业环境。
建设国际一流的口岸体系。打造国际枢纽空港口岸,加快完善和提升天竺综合保税区功能,推进北京西站铁路口岸和平谷国际陆港口岸建设。引进跨国公司设立国际分拨中心,发展离岸贸易。建设电子口岸,营造高效通关环境。
三、拓展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转变利用外资方式。积极吸引能够带来高端要素和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的外资,从引进资金、引进产能向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人才、经营模式和优秀团队转变,实现“引资”与“引智”的有机结合。鼓励和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高端项目,促进产业链引资,扩大产业集群效应。合理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国际智力资源。
支持企业境外投资。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从单纯产品输出向资本输出、技术输出、标准输出和品牌营销并重转变。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通过跨国上市、并购、投资等方式“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跨国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工程承包,扩大业务范围。积极培育熟悉国际市场的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服务。加大对境外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管理和领事保护机制。
第三章 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
致力于营造国际一流的服务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强化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公共外交,在服务中提升城市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
一、增强国际交往服务能力
服务国家外交全局。全面提升服务于国际交往的软硬件水平,精心服务好在京举行的重要外交、外事活动。高标准服务好中非合作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完善现有使馆区及相关区域服务设施,为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外国驻京新闻媒体等国际机构与组织提供优质服务。高质量完成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基本建成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