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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为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速;[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篇 创新驱动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首都应对人口资源环境挑战、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之路。“十二五”时期,面对日新月异的产业技术变革、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和不断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要在全球和区域经济分工中占领高端、争取主动,必须把强化创新驱动作为重要着力点,紧紧围绕服务经济、总部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的首都经济特征,统筹服务好、调动好各类资源要素,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显著增强首都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使首都经济走上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轨道,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

第一章 建设国家创新中心


  全面实施“科技北京”战略,全力以赴抓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用好用足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切实发挥其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着力聚集整合创新要素,着力加强创新制度安排,着力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把北京建设成为国家创新中心,持续推进竞争力提升,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和全国创新发展。
  一、搭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
  依托首都创新资源密集优势,加强央地合作、校企合作、军民合作、内外合作,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的作用,以项目为载体,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产业化为目标,集成和整合各方面创新资源,推进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构造形成高效有力的首都创新资源平台,提升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完善创新支持与服务体系,强化支撑服务。统筹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五年统筹50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创新需求。提升创新型人才服务,为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服务。完善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服务,积极争取将更多的北京创新产品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着力抓好政策先行先试工作,推进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更为有效地落实。加强规划建设服务,促进创新资源合理布局,为创新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和有力支撑。
  二、完善创新激励和支持机制
  充分利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围绕人才、资本、技术等核心创新要素,着力完善各项制度和政策安排,强化激励引导,形成激励创新、服务创新的机制和良好环境。
  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人才发展规划,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建设首都世界人才聚集高地。注重人才、团队、项目一体化引进,创建优良的学术环境,集中力量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创新人才管理模式,落实“千人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和“中关村高端人才聚集工程”,在全球范围内招纳和吸引高端领军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依托在京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加强人才联合培养、融合发展。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形成一批懂技术、善管理,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和团队。通过加大政府奖励和实行股权、期权、年薪制等多种方式,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吸引和激励。深入开展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分红试点,扩大股权激励试点范围,推进科研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政策试点。逐步扩大科技重大专项经费列支间接费用试点范围,提高间接经费列支比例上限。加强人才服务,在户籍、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创造便利条件。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完善科技与资本对接机制。构建形成覆盖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全过程的多功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境内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在京聚集和发展。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境内外个人和机构开展天使投资业务。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实施高科技企业并购重组计划,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十二五”时期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00家以上,在资本市场形成更具影响力的“中关村板块”。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推进建立国家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规模,完善再担保机制,支持小额贷款机构发展,推动科技保险试点,完善面向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全国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完善政府资金支持机制。从支持研发为主向支持研发与提供市场并重转变。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相关制度,不断扩大采购比重和范围,五年采购总额超过300亿元。积极探索建立非政府机构购买使用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机制,加快创新产品的社会化推广进程。更加注重采用市场化的支持方式,从直接补贴、贷款贴息等投入为主,向支持发展创投基金、创投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转变,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放大作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完善企业创新鼓励机制。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政府性科技经费投入向企业倾斜,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比重。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教育经费列支等方面的政策。开展支持创新创业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改革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管理制度,完善高校与企业、产业园区的科研成果衔接机制,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在市场准入、业态管制放开、要素市场落户等领域支持民营科技和中小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潜力。支持民营企业、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国家创新计划。
  完善知识产权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应用相结合,使其成为企业提高成长性与竞争力、培育新业态与制定新标准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转移和转化实施。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支持企业和产业技术联盟构建专利池。实施标准化战略,搭建标准创新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创新试点,推动标准创制和实施。
  三、全力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特别是瞄准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重大紧迫需求,着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体系,显著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集聚一批高端创新资源。深化国际创新合作,积极吸引国外大型企业、国际知名实验室设立研发机构,发展区域性和国际研发总部。引进由战略科学家领衔的研发团队,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鼓励与企业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大力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加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
  抓好一批基础科学研究。加强科研项目筛选、科研后备力量培养和科技成果储备。鼓励在京研究机构积极承接国家基础研究项目。提高基础研究以及相关教育的投入,支持开展城市环境、能源科学、安全健康、新型材料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夯实创新基础。
  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承接和推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基础设施,在后3G移动通信、物联网、超级计算、云计算、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等领域攻克核心关键技术,为国家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科技支撑,形成更多的创新成果。大力推进实施核心元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进蛋白质、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航空遥感、先进光源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综合科学中心。
  加快转化一批创新成果。健全重大科技成果发现、筛选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落地协调服务的市区联动机制,支持建设重大项目投融资平台和产业化基地。探索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承担重大专项课题成果的转化机制。建立军地科技成果转化协调机制,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通过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引导国有资本承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双百工程”,围绕城市应急、交通管理、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等关键问题,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应用和示范工程,实施100个以上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实现10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做大做强一批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壮大产业链整合能力强、主导产业链分工、能够更大范围配置产业资源的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实施创新型企业“十百千工程”,选择300家以上重点企业,集中政策资源重点支持,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千亿级规模企业、产业带动力大的百亿级规模企业和高成长的十亿级规模企业。加快培育专业性强、产品和服务特色鲜明、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成长速度快的重点企业,深入实施“瞪羚计划”,形成一批“专、特、精、新”的小巨人企业。继续营造有利于创业的氛围。
  四、强化教育战略支撑作用
  全面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对推动创新、培养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为国家和首都持续发展提供高端人才支撑和科技智力服务。
  推进首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完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把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高等教育学校评价的重要因素,推动教学资源向教学一线倾斜,大力提升首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贡献能力。继续支持在京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支持一批重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建立市属高校分类发展评价体系,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适应城市发展需要,适时组建旅游大学等特色院校。加快首都高等教育空间布局调整优化,高标准建成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到2015年在京留学生数量超过12万人次。
  增强高等院校研发创新能力。支持高等院校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支持工科院校建设新兴技术研究院,鼓励高等院校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著名企业建设联合研发基地,进一步提升大学科技园发展水平,构建北京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围绕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研攻关。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向社会开放实验室、科研设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学习型城市。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衔接沟通,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衔接制度,促进终身学习。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继续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为社区提供教育教学资源,扩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社区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网络和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服务。广泛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家庭。

第二章 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着眼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进产业深度调整升级,巩固消费、投资协调拉动格局,使首都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扩大首都经济优势
  进一步彰显首都经济特征。坚持服务经济、总部经济、知识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定位,巩固和强化首都经济特征。服务经济是首都经济的主体和优势所在,是经济长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石,要坚持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发挥对全市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作用。总部经济是首都经济的突出特征,是提高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最宝贵、最稀缺的资源,要注重积极引进与重点培育并重、国内总部与跨国总部并重、各次产业及各类企业总部并重,继续大力提升总部经济发展水平。知识经济是首都资源禀赋优势的集中体现,要更加注重增强科学、技术、知识、管理、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提升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科技农业、高技术产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推动科技要素向多行业、多领域延伸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竞争力。绿色经济是首都资源环境条件和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要坚决实施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资源利用和环境约束标准,推进产业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统筹服务好各类要素资源。充分发挥首都功能优势,依靠和服务好中央资源,着力为其在京更好、更快的发展创造更加适宜的环境,提供服务保障,在支持和服务其发展中实现自身更高水平的发展。充分把握国际社会看好中国的有利时机,有效利用好国外资源,着力提升商务环境,在更高层面上吸引和服务好跨国公司、外资和侨资,不断提升经济的国际影响力。充分依托首都市场优势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优势,支持和培育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集聚高端民营企业总部,为首都高技术产业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充分挖掘地方经济潜力,加快地方企业资产证券化步伐,持续提升品牌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壮大地方经济的实力。通过国有股权有序进退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加大与各方资源整合力度,鼓励资产关联度大、产业互补性强的市属国有企业主动为在京央企提供配套服务。
  二、深度推进产业升级
  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发展方向,以提升产业素质为核心,着力打造“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显著增强首都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坚持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构建首都现代产业体系。
  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适应特大型城市发展需要,突出首都农业的城市农产品供应和应急保障、生态休闲、科技示范等功能,推进“221”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籽种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会展农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等都市型现代农业。切实加强“菜篮子”工程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提升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面向农业的技术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市场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提升农业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推进农业企业的集团化、资本化。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打造“一城多园”的空间布局。
  提升高技术和现代制造业发展水平。深入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坚持高端发展方向,通过标准提升、业态创新、信息技术和组织结构创新等途径,着力发展高端现代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延伸制造业产业链,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和集群发展水平。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推进京东方八代线、长安汽车、北京现代三工厂、福田中重卡合资项目、中航工业园、北京数字信息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医药等产业发展水平。总结推广望京等地区发展的成功经验,促进研发、制造、总部一体化发展。
  加快服务业调整升级。围绕拓展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促进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促进经济结构由服务业主导向生产性服务业主导升级,打造服务区域、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城市。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资本及其它产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柱地位。落实大旅游发展理念,将旅游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吸引国内外大型旅游会展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北京,引导形成旅游会展总部经济聚集区。吸引民营经济、国际资本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促进旅游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北京旅游品牌。开发高端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旅游项目。加快八达岭印象长城、大海坨国际山地休闲度假区、丫髻山养生度假基地、世界地质公园核心区、昌平银山塔林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适应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和日益多样化的新需求,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等新兴生活服务业。按照“安全便利、资源节约、行为规范、环境友好”原则,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保障首都粮食安全。积极开发新型服务业态,发展服务外包,通过融入全球产业链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专栏1:生产性服务业
  金融服务。巩固全国金融管理中心地位,强化总部金融、特色金融发展优势,做好金融总部和后台的配套服务,大力引进国际一流的新兴金融机构,培育离岸金融、券商直投、信托租赁等新业态,提升债券发行中心和清算中心功能,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信息服务。优化提升通信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及计算机服务业,做大做强软件产业,发展移动通信增值服务、数字电视增值服务。推进数字电视运营服务。依托总部资源和媒体资源,进一步提升首都的信息集聚和发布功能,成为在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信息服务枢纽城市。
  商务服务。重点鼓励国内外企业总部的交易中心、运营中心以及国际机构组织等落户本市。引导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等优势行业并购重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大政府和事业单位的业务外包力度。努力在会计、审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领域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中介服务机构,加速形成国际化的商务服务能力,成为全球商务服务网络的重要节点。
  科技服务。大力吸引国内外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在京发展,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和检测服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成为科技创新中心城市。
  流通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营销模式及金融服务配套等手段,提升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加快交通枢纽、大型物流节点和流通网络的建设,强化批发业和物流业的营运控制功能。鼓励商业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贸易企业和品牌代理商。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产业持续升级和竞争力提升。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突破口。依托首都科技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产业,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以关键技术研发和装备研制带动重点领域突破,以重大工程建设和应用培育市场需求,到“十二五”末,努力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形成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亿的大型企业,涌现出一大批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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