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法规处对行政处罚情况反馈卡要进行审核,发现违法事实不清,法律适用不当,处罚畸重畸轻情况,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撤销处罚决定。
2.监测中心对收回的监测服务情况反馈卡进行梳理,对存在的服务上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整改,对涉及违纪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3.环评处、总量处等部门对相对人下达提示卡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应当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要及时提交政法处审核依法给予处理。
4.监察室要对监督反馈卡进行梳理,对在行政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刁难企业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环境行政执法服务提示和反馈制度的顺利实施,市局决定成立“环境行政执法服务提示和反馈制度”领导小组。局长张炬任组长,副组长由岳存义、宋春元、耿富顺、罗志卿、梁国发、张智华、苏庆春、牛新国、杨建刚、李朝亮、邢义科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国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赵同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程钢、张伟、王育文、王建立、靳伟、张岱平、张建国、杨林辉、郑小宁、张琴、王红、李学东、李鸿雁、李瑗琪、王俊生、梅中海、李月彬、李海波、孙志强、戴宏利、范松川、冯海生。
行政执法服务提示和反馈制度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此项制度开展的日常工作,每季度将反馈卡的内容统计汇总报局领导,并列入局目标任务效能监察的内容进行管理。对反馈卡反映存在的问题根据局领导批示,进行查办处理。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环境行政执法服务提示和反馈制度的顺利实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实施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靠制度来保障,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重视环境行政执法服务提示和反馈制度的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使其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制度。
2.实施环境行政执法服务提示和反馈制度是检验许可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制度的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3.行政执法服务提示和反馈制度办公室要认真抓好督导检查,确保提示卡和反馈卡的发放率和回收率,要客观、公开、实事求是地进行资料的汇总和管理,当好局领导参谋,为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和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