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方便广大专利申请人进行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开展接收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电子申请的注册对象为国内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专利代理机构(不含港、澳、台申请人)。
二、注册材料
(一)注册请求人办理注册手续时需提交《电子专利申请用户代码请求表》一份,《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一式两份,证明文件一份。
(二)上述的证明文件是指:
1.注册请求人为个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注册请求人为企业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注册请求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注册请求人为专利代理机构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方式
面交或以挂号方式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