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通知
(2010年3月31日)
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党委宣传部,科协,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市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林业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外事办、法制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局(办事处),各隶属海关(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
知识产权局、中宣部等25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0〕20号)精神,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决定,成立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20日至26日。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三、活动主题
创造·保护·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宣传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原则立场、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经验和做法,为各行业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
(五)宣传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承担的职责、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六)宣传广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成就。
五、活动安排
宣传周期间,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开展专项行动。详见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