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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通知
(2010年3月31日)


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党委宣传部,科协,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市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林业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外事办、法制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局(办事处),各隶属海关(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等25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0〕20号)精神,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决定,成立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20日至26日。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三、活动主题

  创造·保护·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宣传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原则立场、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经验和做法,为各行业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

  (五)宣传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承担的职责、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六)宣传广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成就。

  五、活动安排

  宣传周期间,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开展专项行动。详见2010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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