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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47号)要求,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我局决定组织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数额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可推荐申报1-2个项目。我局将从中择优评选出4个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3个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以授权的发明专利为主,要以发明创造水平高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作为选择标准。申报评奖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对该项目的查新检索报告原件。

  (二)申报项目请按要求详细填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并附具可证明项目发明创造水平及经济效益状况的附件材料,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件报我局协调管理与专利处。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格式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

  三、成立专利奖评审专家组

  专利奖评审专家组由自治区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组长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领导担任。专利奖评审专家组负责我区申报项目的评定,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四、表彰奖励

  获奖项目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表彰后,我局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各市知识产权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市(单位)项目的筛选及推荐申报工作,以确保推荐我区最高水平的项目参加评选。

  联系人:唐 玲        电 话:0771-2613455

  传 真:0771-2814004     E-mail:L2613455@qq.com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  邮 编:530012

  附件:《关于评选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4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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