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年春节期间药品市场安全整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矿区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处制定了《2011年春节期间药品市场安全整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2011年春节期间药品市场安全整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监管,使全市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愉快、祥和、安定的节日,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节日期间群众消费的特点和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专项检查行动坚持“突出重点、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探索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企业药品安全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全市药品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专项检查时间及分工
从2011年1月6日开始到2011年2月28日结束。
市局市场处成立三个检查组,负责石家庄市区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矿区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四、检查重点
重点做好基本药物、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高风险品种、节日用量较大品种、广告药品等药品的购销渠道、合法资质、储存条件的检查,同时做好互联网销售药品、邮寄药品的监管工作。
重点检查企业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货方资质、销售单据是否真实,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是否按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特殊管理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是否按规定销售、登记,是否存在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零售企业还要检查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柜台的行为,处方药是否按处方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