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盐酸克伦特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矿区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盐酸克伦特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盐酸克伦特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盐酸克伦特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盐酸克伦特罗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安[2011]44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盐酸克伦特罗监督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办[2011]80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石政办传[2011]29号)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盐酸克伦特罗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省局通知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为指导,全面排查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和销售盐酸克伦特罗,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伦特罗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盐酸克伦特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多种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和查处。办公室设在药品市场监管处,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局长 毕拉祥 副组长:副局长 李俊 杜瑞行
组员:李建 郭振奇 李利佳 杨振海 邓岩
三、整治内容
(一)生产环节
按照《2011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盐酸克伦特罗原料药、单方制剂及复方制剂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流向明。对原料药和单方制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的原料药生产、销售、使用和库存情况,并对销售流向进行跟踪;对复方制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的原料药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停产企业,要现场检查核实停产情况,并对库存数量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