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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10日)

  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28日)

  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专项检查工作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认真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阶段(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1日)

  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即时将查处重点、典型案件、难点问题等情况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及《被检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5月1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曹亚宁

  联系电话:85371316

  传真电话:85371373

  电子邮箱:caoyaning@126.com

  附件:
  被检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存在问题

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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