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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点: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行为进行检查。

  措施: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宣称具有治疗作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行为时,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化妆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生产企业、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职责,按要求报送专项检查工作信息。

  (二)规范行政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为日后的监管工作充实档案材料,奠定监管基础。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规范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在纠正企业不规范行为的同时,指导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四)加强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积极普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适时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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