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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上海养生堂相关假冒保健食品相关事宜文件的通知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上海养生堂相关假冒保健食品相关事宜文件的通知
(石食药监办(2011)160号)


各县(市)食药监局,卫生局,市餐饮化保执法大队:

  现将省局《关于转发国家局<关于查处上海养生堂相关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的通知》(冀食药监保函【2011】2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省局、国家局《通知》要求,全面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通知》中所涉及的上海养生堂相关假冒保健食品,对发现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二、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纸质和电子版)随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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