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重查处非法添加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2011年石家庄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要求,做好2011年石家庄市保健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根据《2011年河北省保健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相关处室要结合我市保健食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安排,做好我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
(二)市局化保处要严格按照省局抽验要求和检验依据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开展抽样工作,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所用原料、生产工艺以及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批准的内容是否一致和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称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三)日常监督性抽验仍由市餐饮化保执法大队按照《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2011年健康相关产品风险性评估抽检工作计划》进行。
(四)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对抽检工作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拦。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石家庄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毕拉祥
副组长:黄岩松 张澜
成员:赵红卫 李永生 李守前 王彪 冯伟波
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抽检工作的抽样和送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省局确定的抽样地点流通环节的保健食品抽样和送检工作;
2、负责填报采样记录、抽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