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1年石家庄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7月20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20日)修改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局机关有关处室、市餐饮化保执法大队:
现将《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2011〕20号)和省药监局《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冀食药监办【2011】13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保健食品生产行为,依法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毕拉祥
副组长:黄岩松 张澜
成员:赵红卫 李永生 李守前 王彪 冯伟波
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安排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结合前阶段开展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的行为,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5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行动的任务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