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濮政〔2010〕70号)
2010年,全市水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以“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以“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灌排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掀起了大规模、持久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我市荣获省“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市,实现了11连冠。
“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广大群众投身水利事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了抗灾减灾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提升。在这项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推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
一、清丰县等3个县为“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县,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二、濮阳县鲁河乡等15个乡镇为“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乡镇,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
三、对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中连续五次获得先进个人的李淑娟、李兆印同志授予“濮阳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四、对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中连续四次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刘爱剑等5名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五、对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中连续三次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王俊超等5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六、对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中连续两次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张伟等10名同志予以嘉奖。
七、授予段喜鸽等55名同志为“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入地开展“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建设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