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专业合作社联结利益分享模式。通过组建合作社、行业协会或其他合作组织,企业和农民加入合作社进行劳动和资本合作,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带动农民增收。推广肥乡县泓昊昌肉鸡养殖有限公司的做法,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联结利益分享模式。通过劳动和资本联合,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农民与企业联股联心。推广永年县新威公司的做法,吸收农民以土地和资金入股,实现企业和农民共同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合同联结利益分享模式。引导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明确农民交售农产品的品种、质量、时间、价格和龙头企业的服务内容等,实现利益分享。推广曲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的做法,与农民签订长期收购合同,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农民种植风险,实现互利共赢。
(八)以争创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为目标,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国家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此,要围绕争创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要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强与农业部和省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争创和申报国家、省示范区。要按照创新、提升、优化、拓展的思路,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争创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各项工作。通过争创和申报国家示范区,示范带动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形成龙头企业和示范区竞相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争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推进机构,调配精干人员,拨付相应经费,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争创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政策和服务
(一)认真落实各项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创优发展软环境。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的意见》([2009]115号)精神,逐年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项目建设,以贴息促投入。一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周边环境。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干扰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生产和施工,对策划、煽动、组织、实施挖沟、断路、断水、断电、冲击项目工地等严重破坏、干扰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整治,维护龙头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坚持文明执法。要坚决打破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良好环境。三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和经营性收费。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所涉及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底线征收。对省、市重点项目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本级收费按底限减半收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点项目单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和强制收费。四是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整车装载鲜活产品的运销车辆在国省道各路桥收费站全部免费通行。